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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现将我市2007年度企业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年检对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 二、 年检方式:要求企业网上申报,采用网上年检的方式。 三、 年检时间: 依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我市2007年度企业年检从2008年3月1日开始,申报截至2008年6月30日。 四、财务年报审计范围 :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下列两类企业在申报2007年度检验时应该提交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一)、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上(含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特定企业: 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②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典当、寄售(调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人才培训的有限责任公司;③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出资行为的企业;④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可以免于提交审计报告);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
另外,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分期出资期限到期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五、关于网上年检申报方式,可向辖区工商分局、所咨询,也可登陆温州红盾网(www.wzhd.com)查看企业网上年检指南。 六、 企业逾期年检的处罚 对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企业,本局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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