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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工商局推进“两创”战略打造“三个”瑞安十大举措
发布单位: 瑞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08-05-04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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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工商局推进“两创”战略打造“三个”瑞安十大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和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号召,结合市局有关政策举措,全面推进个人、企业和其他各类组织的创业再创业,切实增强全市工商系统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深化监管创新和服务创新,打造“实力瑞安、魅力瑞安、活力瑞安”做出新的贡献,特制定十大举措。

 一、放宽准入范围,优化创业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市场主体开放;探索公司股权出资改革,逐步扩大非货币出资方式,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允许改制、重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权进行出资,股权和其他非货币出资的比例最高可占总注册资本的70%,以降低企业改制、重组成本,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开展企业网上登记审批,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落实工商事务常年顾问制度,实行挂钩帮扶;开辟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确定重点企业为绿色通道服务对象,实行事前政策咨询、事中优先办理、事后延伸服务的全程专人跟踪服务制。

二、鼓励“五员”创业,激活创业主体。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毕业人员、军队复员退伍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失地人员等“五员”初次创业。“五员”在登记和经营时给予减免一定登记费与管理费等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举办民营企业招聘会,推动民企安置失业人员。登记注册大厅对申办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的就业人员提供开业登记指导,提供相关国家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提升服务创业的速度。

三、降低创业门槛,增强经济活力放宽冠市名、省名及组建集团的条件,支持企业做强做大。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可以申请冠“温州”市名;符合引资产业导向的先进制造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冠省名;高新技术产业、服务行业、种养业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冠省名。对拥有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的工业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5000万元;文化、教育、旅游、农业开发机构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允许其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对凡改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及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一律开辟绿色通道,专人跟踪服务。

四、扶持企业上市,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证券强市”战略,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公司改造,培育一批上市后备资源,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对列入培育目标的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一律纳入登记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提供一站式服务;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规范其投资运作,鼓励其投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经济户口数据资料,加强经济运行分析,适时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报告,服务政府宏观决策;按照“术有专攻、业有所长”的要求,引导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做精做专主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五、推进市场改造提升,改善民生民本。加大商贸业发展扶持力度,推进特色街区建设和传统商贸市场的提升;巩固完善东门菜市场的改造提升成果,以此为样板市场,每年重点确定2-3个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服务功能,培育扶持品牌市场,引导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加快发展汽摩配、电子机械等传统专业市场。

六、优化扶农举措,推进创业富农。取消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最低规定,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需要自行约定出资总额,免除法定验资程序,凭出资清单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凡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一律免收登记费用。积极探索连锁经营与星级监管相结合的农资市场管理新模式,构建农资放心流通网、分级监督网和消费保障网把订单农业作为带动农村致富的重要突破口,实施“村企共建”工程,引导民营企业联村帮扶,力争发展农业龙头企业10家,创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

七、实施品牌战略,扩大创业影响。全力推进“品牌强市”战略,建立健全“立体品牌”机制,对品牌的认定、运用、价值提升和保护实行一体化监管服务,对“三名”商标实行跨登记机关、跨行业的全方位保护,提升瑞安品牌的知名度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建立动态的三名商标培育库,继续抓好商标品牌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大力开展知名商号认定和保护工作,争创省著名商标4只、温州市知名商标9只、瑞安市名牌商标20只。

八、建设“信用瑞安”,提升创业形象。继续开展“8·8温州诚信日宣传活动。重点培育和发展守重单位,深入开展“诚信民营企业”和“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探索信用资产赋予机制,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试行年检申报备案制;搭建政府企业信用综合信息平台,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工作。

九、发挥协会作用,引导民企哺家乡积极探索定位民营企业协会社会角色,对广大创业者进行多层次、多需求的创业致富、创新宣教活动;组织参与“民企峰会”、“创业投资”等活动,激发民企发展活力;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各类高等院校的合作,有计划地对企业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加强与外地瑞安商会联系,引导企业反哺家乡,加强感情联络、制度联络、信息互通,拓宽民企和谐发展空间;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联合有关媒体宣传民营企业创业创新的成功做法和典型事例,推广经验,共享信息。

十、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创业潜能。深化“攻大奸、戒小过”执法理念,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食品安全、农资市场、非法传销、商业贿赂、虚假违法广告、垄断行业限制竞争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本土成长性产业、创业初期无知等原因导致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强人性化监管,以行政诫勉为主,引导规范发展。充分运用“工商建议书”载体强化行政指导,助动经济的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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